目前,勞動力供給大于需求所形成的失業(yè),靈活就業(yè)方式的出現(xiàn),都給勞動力派遣提供了空間。勞動力派遣雖然可以為企業(yè)降低成本,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失業(yè)問題,但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。表現(xiàn)在:
1.勞動不穩(wěn)定性。勞務派遣只是短期的或臨時的受派,雇傭缺乏穩(wěn)定性,對勞動力市場的穩(wěn)定具有負面影響。
2.中間抽取利益問題。勞務派遣業(yè)以營利為目的,要派單位將派遣勞動者的薪金交與勞務派遣單位,派遣單位扣除利潤后,再支付工資給派遣勞動者,中間有剝削之嫌。
3.派遣勞動者與正職勞動者不公平待遇問題。受派勞動者往往從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,受派單位給予派遣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一般較正職勞動者的條件差,受派公司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。
4.雇主責任不明問題。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(guī)都是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且由用人單位本身指揮監(jiān)督勞動者為基礎所構成的勞動關系。勞務派遣造成雇傭勞動與使用勞動相分離,派遣勞動者在勞動過程發(fā)生的事故與糾紛往往沒有明確的法律加以規(guī)范,當事方也約定不清,有可能產生無人負責狀態(tài),無法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。
5.工會的保障問題。派遣單位雇傭的勞動者,其工作場所不確定且分散在各處,派遣勞動者之間很難相互熟悉,很難有凝聚力,更不用說組織工會了。在受派單位又是短期的工作,很難加入受派單位的工會。當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缺少工會為其維權。 表現(xiàn)在:
1.勞動不穩(wěn)定性。勞務派遣只是短期的或臨時的受派,雇傭缺乏穩(wěn)定性,對勞動力市場的穩(wěn)定具有負面影響。
2.中間抽取利益問題。勞務派遣業(yè)以營利為目的,要派單位將派遣勞動者的薪金交與勞務派遣單位,派遣單位扣除利潤后,再支付工資給派遣勞動者,中間有剝削之嫌。
3.派遣勞動者與正職勞動者不公平待遇問題。受派勞動者往往從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,受派單位給予派遣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一般較正職勞動者的條件差,受派公司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。
4.雇主責任不明問題。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(guī)都是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且由用人單位本身指揮監(jiān)督勞動者為基礎所構成的勞動關系。勞務派遣造成雇傭勞動與使用勞動相分離,派遣勞動者在勞動過程發(fā)生的事故與糾紛往往沒有明確的法律加以規(guī)范,當事方也約定不清,有可能產生無人負責狀態(tài),無法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。
5.工會的保障問題。派遣單位雇傭的勞動者,其工作場所不確定且分散在各處,派遣勞動者之間很難相互熟悉,很難有凝聚力,更不用說組織工會了。在受派單位又是短期的工作,很難加入受派單位的工會。當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缺少工會為其維權。